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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際網路時代到來,廠商手上大把預算正找尋最佳代言部落客,問題是為什麼找他而不是你呢?想讓部落格賺大錢,你不能不知道的10招必勝技…

「廠商的廣告預算為什麼會給他而不給你呢?」舉辦過「百萬部落客」大賽的于文強從成功的部落格中歸納出10招「必勝技」,是部落客想走紅所必須做到的10點建議。

勤曝光,建立人脈資料庫

于文強表示,部落客應多認識廠商、讀者和勤於曝光,藉由自己的部落格建立人脈資料庫,並常常和記者、公關公司保持關係,隨時提醒他們你的存在,人氣越來越旺的時候,公關公司需要一些部落客就會想到你,「養兵千日用在一時」。

女王說:「很多人的部落格人氣比我高,但為什麼書沒有賣得比我好?」差別在女王會勤上其他的媒體,尤其當出書而到處宣傳之後,部落格人數倍數成長,可見很多人是從看到了書、電視後認識了自己。

企業已經準備好要給 你還不拿?

「部落格是新的媒體行銷通路。」于文強解讀網路廣告是一直演變,廠商不斷的追求最有效的廣告,部落格時代來臨,很多企業都會願意高薪聘請很多軍師和將軍來打贏這場行銷大戰,而部落客就是擔任這些角色的最佳人選,找部落客來代言已成趨勢。

現在很多知名的部落客出去玩,例如去日本玩,可能是日本旅遊局給的預算,回來之後請部落格主發表遊記在自己部落格上面,這種例子不少,企業已經準備好要給,你還不拿?再逆勢,也要比鮭魚還勇敢!

有些人寫到一半就中斷了,即使開始寫得再好,最後也是前功盡棄。女王要求自己每個禮拜一定要寫個1、2篇,「要不然一定會被人遺忘!」

于文強則說,3分鐘熱度的人一開始可能很有衝勁,文筆也不差,但熱情耗盡後自然寫得不好看,人氣也就渙散。另外有人也寫得很好,但是發現要寫得更好需要花更多時間,部落格主覺得不划算,就中斷了,「若無法轉換成金錢,就會跟現實衝突,最後容易淪為放棄。」

于文強引用《從a到a+》書中的理論,熱情、專長、經濟回饋缺一不可,所有會走得久的部落格主,都是同時擁有這3項元素,若想把部落格當成事業,一定要維持3個圓圈交集點,安於現狀的人容易被淘汰,就算再怎麼逆勢、受批評而感到挫折,也要比鮭魚勇敢。

轉載自:http://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Focus/2007Cti-Focus-Content/0,4518,9710300212+97103019+0+153739+0,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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